通知提出,居民階梯氣量實行“一般生活用氣”和“獨立采暖用氣”兩個階梯。按年度用氣量計算,將居民家庭全年用氣量劃分為三檔,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
在分檔氣量中,“一般生活用氣”第一檔用氣量為480(含)立方米以內;第二檔用氣量在480至660(含)立方米之間;第三檔用氣量為660立方米以上。
“獨立采暖用氣”第一檔用氣量為2200(含)立方米以內;第二檔用氣量在2200至3200(含)立方米之間;第三檔用氣量為3200立方米以上。“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包含“一般生活用氣”氣量。
分檔氣價方面,“一般生活用氣”和“獨立采暖用氣”各檔氣量執行相同的分檔氣價,即第一檔氣量氣價為每立方米3.05元,第二檔氣量氣價為每立方米3.6元,第三檔氣量氣價為每立方米4.5元。
根據規定,居民階梯氣價實施范圍為貴陽市城區及與其共用同一配氣管網區域管道天然氣,具體包括已經通氣的云巖區、南明區、觀山湖區、花溪區、烏當區、白云區、修文縣,貴安新區,龍里縣,惠水縣。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居民階梯氣量以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執行周期。居民用戶仍按月抄表并結算氣費,當累計用氣量達到年度階梯氣量第二檔基數后的用氣量,開始實行階梯加價。用氣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省發展改革委還將另行印發相關實施細則進行規范、明確。 來源: 貴陽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