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配氣價格是什么概念?會如何調整?
對市區居民及非居民的天然氣終端價格將產生哪些影響?
托幼機構的水電氣暖費用執行怎樣的優惠政策?
在今早(3.19)播出的《民生熱線》節目中,煙臺市發展改革委的嘉賓對上述問題進行了現場回應。

價格科科長、四級調研員趙雁群:天然氣配氣價格是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的組成部分。簡單來說,就是燃氣企業在把天然氣從氣源端分配到終端用戶這個過程中,所對應的成本及合理收益體現出來的價格。
這次天然氣配氣價格的調整,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
即通過核定城鎮燃氣經營企業的準許成本,監管準許收益,綜合考慮稅費等因素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核定配氣價格。市區天然氣配氣價格擬由0.87元/立方米下降至0.82元/立方米。
配氣價格下調后,對于市區非居民用戶來說,進入非供暖季,2025年天然氣價格擬隨之下調0.05元/立方米;
對于市區居民用戶來說,配氣價格調整后,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和成本從倒掛0.11元/立方米調至倒掛0.06元/立方米,因此擬暫不調整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
主持人:煙臺市現在對托育機構的水電氣暖已開始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具體情況怎樣?
價格科科長、四級調研員趙雁群:為降低托育機構運營成本,助力我市托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目前執行的相關價格優惠政策如下:
用電:電壓等級1千伏及以上,電價為0.501元/千瓦時,不滿1千伏,電價為0.555元/千瓦時;
用暖:2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積計費)或基本熱價6.90元/平方米,計量熱價41.82元/吉焦(按用熱量計費執行兩部制熱價);
用水:3.55元/立方米;
用氣:3.58元/方。
托育機構應向所在轄區供電、供暖、供水、供氣等專營單位提交縣級以上衛健部門核發的《托育機構備案回執》,即可申請上述居民類價格。相關手續每三年續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