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能源局組織行業相關機構和專家編制發布的《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顯示,截至2024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累計建成產能超25萬噸/年,我國占比超50%,已逐步成為全球可再生能源制氫及相關產業發展的引領國家。2024年我國氫能全年生產消費規模超3650萬噸,位列世界第一。
《通知》要求,以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為目標,按照“創新引領、試點先行”的原則,引導氫能先進技術裝備落地應用、基礎設施高水平建設、綜合利用效能提升和產業規范有序布局,為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具體來看,試點形式分為兩種。一個是項目試點,依托項目試點推動氫能先進技術與關鍵裝備推廣應用,支撐開展各類標準可行性和有效性驗證,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項目開發方案。項目試點由業主單位進行申報,以單一試點方向為主。相關項目原則上應已完成核準、備案等工作,確保試點項目順利投運,商業模式清晰、成本效益明顯、減碳效果突出,支持項目應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能源領域研發創新平臺等攻關成果,支撐打造技術裝備成果推廣應用新場景、新模式、新機制,鞏固提升氫能產業創新力、競爭力。
二是區域試點,依托區域試點推動建立健全氫能跨部門協作機制和管理模式,探索創新可持續的綠色價值實現機制,統籌銜接各類政策資源。區域試點由牽頭城市進行申報,覆蓋城市不超過3個,可統籌組織實施相關項目,覆蓋氫能“制儲輸用”多個試點方向。相關城市應已系統開展氫能產業發展規劃,供給消費規模效應明顯,區域協調發展潛力突出,基礎設施建設路徑清晰,通過建立健全氫能項目管理規范,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和氫能綠色價值實現機制,發揮各類市場、各類資源對氫能產業的支撐作用。
《通知》表示,根據氫能產業發展需求,積極研究推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峰谷分時等體制機制改革,鼓勵企業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和用電低谷期進行制氫等生產活動,降低制氫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時,研究健全氫儲能、氫發電等項目電價機制和市場機制。此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和區域試點優先納入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優先推薦納入“兩重”“兩新”等支持范圍,相關技術裝備優先納入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