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5年天然氣保供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經對全市18家管道燃氣經營企業天然氣氣源購進成本(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開展成本調查,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啟動非居民管道燃氣氣源價格與銷售價格聯動調整機制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25年7月20日起,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氣銷售最高限價從4.38元/立方米上調為4.47元/立方米。管道燃氣經營企業不得自行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要配合市發展改革委開展管道燃氣氣源價格監測和成本調查工作,提供客觀準確的管道燃氣氣源成本數據。
三、各區發展改革局和各管道燃氣經營企業應做好價格調整宣傳解釋工作。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管理處)反映。
四、本通知執行期為2025年7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執行期內如遇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規定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7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