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關于規范我縣城鎮燃氣工程安裝及服務收費的通知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我省城鎮燃氣工程安裝及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23〕909號)、遵義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遵義市中心城區燃氣工程安裝費的通知》(遵市發改價費〔2025〕27號)等相關規定,結合余慶縣實際,現就規范我縣城鎮燃氣工程安裝及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項目
(一)居民用戶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非居民用戶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工程造價定額計價,由管道燃氣經營者(是指燃氣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的安裝工程公司或者其他具備資質的有關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向非居民用戶收取。
(二)居民及非居民用戶改裝戶內表后燃氣設施等為了滿足 用戶個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務項目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二、收費標準
居民用戶城鎮燃氣工程安裝收費標準為2510元/戶(含材料費、各類證件辦理費用、紅線內供氣工程踏勘、設計、管道安裝、閥門安裝、驗收、帶氣接通、點火通氣等)。
三、相關要求
(一)嚴格執行相關政策
1.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已出臺的各項收費政策,新建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燃氣工程安裝費用應納入房屋建設成本,房開企業、相關燃氣經營者等不得另外向新建房屋買受人單獨收取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不得收取國家和省已取消的各項收費。
2.已建項目新增用戶、已建住宅補建管道燃氣設施的,燃氣 工程報裝(安裝)由用戶出資建設,計量裝置由燃氣企業購置并 安裝。嚴禁向終端用戶收取計量裝置費用。
3.老舊居民小區通過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實現統一通氣的, 不得重復收取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
4.別墅及其他低密度住宅用戶的城鎮燃氣工程安裝費用,依據工程造價定額,并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約定。(低密度住宅用戶指的是建筑容積率低于1的住宅小區、三層及以下的新建低層住宅、別墅等)。
(二)推動形成市場競爭
按照國家規定加快建立完善公平開放的燃氣工程安裝市場,鼓勵具備燃氣工程安裝施工能力的企業依法取得相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資質后參與市場競爭,鼓勵具備安裝資質的企業跨區域開展燃氣工程安裝等服務。
(三)做好收費公示及相關工作
燃氣經營者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有關規定,將服務項目(含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方式、服務內容、監督電話等在服務場所及門戶網站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按規定在每年6月底前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報送上一年度燃氣工程安裝的運營、收入、成本、價格等相關信息。
四、執行時間
自2025年8月1日起執行,執行之日前已簽訂燃氣安裝施工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執行期間,如國家、省市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執行。原《余慶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管道燃氣設施建設費及天然氣( LNG )價格的通知》(余發改通[2013]12號)、《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非居民用戶管道燃氣設施建設費及服務費的批復》(發改復〔2017〕37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