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于信用中國行政處罰信息欄獲悉,10月15日,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公司”)收罰單,違法行為類型為《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處罰機關為蘇州市吳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罰決定書文號:蘇蘇吳住建罰決﹝2025﹞25號。

內容顯示,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公司的違法事實為: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儲存燃氣。對此,蘇州市吳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壹萬元的行政處罰。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蘇州燃氣集團液化氣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冊資本20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顧國俊,公司由蘇州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