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天然氣用戶:
很多市民朋友可能沒注意,自家的燃氣設施其實都是有使用期限的。為有效管控燃氣使用安全風險,防范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提醒廣大燃氣用戶及時更換超期燃氣設施:
一、家用燃氣表
1.使用期限:10年(以天然氣為介質)
2.依據:JJG577-2012 《膜式燃氣表計量檢定規程》
3.超期使用風險:超期使用的燃氣表可能存在表內皮膜變形、固件耗損、表體銹蝕等問題,導致漏氣和計量失準。
4.更換費用:由供氣企業承擔。
二、燃氣燃燒器具
1.判廢年限:使用天然氣的家用快速熱水器、容積式熱水器、采暖熱水爐、灶具的使用年限為8年。
2.依據:《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全管理規則》(GB17905-2008)
3.超期使用風險:超期使用的燃氣燃燒器具可能出現點火針或自動熄火保護裝置失效,內部零配件老化、斷裂等問題,引發漏氣、爆燃等事故;同時,燃燒效率降低,耗氣量增大,可能產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危及人身安全。
4.建議:工商業燃具用戶根據產品生產企業要求或實際使用狀況及時更換。
三、燃氣報警器系統
1.使用壽命
家用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完全燃燒探測器、復合探測器:5年;
工商業用可燃氣體探測器、不完全燃燒探測器、復合探測器:3年;
緊急切斷閥:10年。
2.依據:CJJ/T146-2011《城鎮燃氣報警器控制系統技術規程》
3.檢定周期:不超過1年,依據JJG 693-2011《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進行檢定。
4.超期未檢和超期使用風險:未定期檢定或超期使用的可燃氣體探頭可能因老化無法保證探測效果和安全性能,出現誤報或失靈,無法在關鍵時刻有效提醒燃氣泄漏、切斷氣源,從而失去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燃氣連接軟管
1.選購要點:應采用專用燃具連接軟管,軟管的使用年限不應低于燃具的判廢年限。依據 《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
2.風險點:軟管使用中存在脫落、變硬、變脆、龜裂等風險,若不及時處理可能導致燃氣泄漏,引發著火、爆炸等事故。
五、扎實推進入戶安檢
經營企業將按照“分類建檔、差異管理”的原則,根據用戶個體差異、類型、活躍度等因素分類管理,對長期無人居住,長期不用氣的用戶,采取保護性暫時停止供氣措施。
六、推進用戶隱患整改
對拒絕入戶或多次上門仍無法入戶的燃氣用戶,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時,根據《燃氣服務導則》要求,燃氣經營企業應履行告知義務后采取保護性停氣措施。
對拒不簽收整改通知書、拒不整改安全隱患,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燃氣用戶,燃氣經營企業要根據《燃氣服務導則》相關規定,履行告知義務后采取保護性臨時停氣措施。
七、特別提醒
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主動檢查家中燃氣設施是否超期,及時更換超期或不合格燃氣產品。并積極配合燃氣經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讓我們攜手共進,共同筑牢燃氣安全防線,守護家園的平安與幸福。
參考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燃氣居民用戶安全檢查及宣傳教育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
139號)、關于及時更換超期燃氣設施的通知。
139號)、關于及時更換超期燃氣設施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