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公司違法在民房內存儲燃氣鋼瓶14只,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日前,武漢市黃陂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直屬一中隊依法對涉事燃氣企業罰款1.4萬元,并責令整改。
近日,有人舉報黃陂區灄口街道一民房內違規儲存液化氣鋼瓶。黃陂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直屬一中隊執法人員迅速前往現場,檢查發現灄口街明富街一民宅內有違規儲存液化氣鋼瓶的違法行為,違規存放鋼瓶的地方是一間不足15平方米的狹小平房,液化氣鋼瓶隨意堆放在墻角,平房周邊居民樓住戶密集,安全隱患突出。


執法人員核查當事人身份證件和從業資格證書后確定,當事人身份為某燃氣公司的送氣工,其在不安全的場所存放燃氣鋼瓶是職務行為。
經現場清點,一共發現14只燃氣鋼瓶。儲存場所未設置任何安全防護設施,無通風設備、無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無滅火器材,完全不具備燃氣儲存的安全條件。執法人員立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當場責令燃氣公司負責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同時第一時間督促該燃氣公司將所有違規儲存的鋼瓶轉移至安全場所,現場隱患已全部整改完畢。
執法人員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2016修訂)相關規定,當即對當事公司和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并對當事燃氣企業作出罰款1.4萬元的處罰。
(來源:極目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