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關于檢查《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總結了條例的實施進展與成效,分析了法規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意見建議。
健全長效機制 筑牢安全監管“壓艙石”
燃氣安全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百姓安危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習近平總書記就燃氣安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 至上,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抓實抓細工作落實,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本市積極開展燃氣安全生產治 本攻堅三年行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和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 項治理,集中消除隱患問題。建立了“北京市地下管線防護系統”,為各級管理部門、施工建設單位和管線權屬單位搭建溝通平臺,共享地下管道燃氣設施安全防護信息,施工破壞地下管線事故大幅降低。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網泄漏監測能力,建成瓶裝液化石油氣追溯信息監管平臺,實現氣瓶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風險隱患早發現、早處置。
通過一系列措施,本市燃氣安全管理水平持續提升,燃氣事故連年顯著下降,從2021年132起、2022年90起、2023年43起,降至2024年的12起,燃氣安全專項治理成效突出。
與此同時,報告也指出了本市燃氣設施安全面臨的一些困難與挑戰。例如,本市部分燃氣管道投運時間長,燃氣管道設施老化問題較為突出,加之早期施工工藝、管道材質較為落后,安全風險與運維壓力日益增加。對此,報告提出要建立燃氣管道設施動態更新維護機制,常態化排查老化燃氣管道,有計劃、有步驟、系統地開展老化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有的委員在審議時建議,推動燃氣設施智慧監測系統建設,確保安全隱患的及時發現與處置。
執法檢查還了解到,目前在 北京市地下管線防護系統注冊的工程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未實現全覆蓋,一些小區道路翻新、綠化改造 等項目主體沒有在地下管線防護平臺上報備,也沒有按規定主動聯系燃氣企業,易產生挖斷燃氣管線的風險。對此,報告提出,要壓實各方責任,全面治理第三方破壞、占壓燃氣管道隱患,用好北京市地下管線防護平臺,實現建設單位注冊登記全覆蓋,確保建設單位、管線單位在挖掘工程施工前登錄系統、 發布信息、對接配合,堅決防控事故風險。
提升服務質效 織密民生福祉“保障網”
燃氣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千家萬戶烹飪、取暖的重要能源,與民生福祉緊密相連,關乎人民群眾生活品質。
當前,天然氣在本市一次能源消費中占比超過35%,作為我國最大的天然氣消費城市,全市使用天然氣的居民用戶近800萬戶、非居民用戶8萬戶。為保障天然氣安全 穩定供應,本市形成“3種氣源、8大通道、10兆帕大環”的供氣格 局,并不斷提高管網覆蓋率,現已建成燃氣管線約3.4萬公里,平原地區新城及生態涵養區全部接入城市天然氣管網,基本實現了天然氣平原地區新城“鎮鎮通”,為越來越多的市民群眾“點燃”幸福生活。
液化石油氣方面,本市形成了全市充裝基地、區域供應場站和村級移動站點三級聯動瓶裝液化氣供應服務保障體系,滿足130萬戶液化石油氣用氣需求,服務人口約 300萬人。
在燃氣供應服務保障能力不斷增強的基礎上,如何讓市民用氣體驗更便捷、更安全是執法檢查組關注的重點。
執法檢查了解到,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體系尚不完善,配送服務還難以滿足市民需求。對此報告提出,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按照因地制宜、安全可控、方便配送的原則,加緊研究制定符合本市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工作特點的具體政策,加強配送車輛和人員管理,切實打通居民瓶裝液化氣安全配送“最后一公里”。
為進一步提升居民燃氣使用安全感和滿意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燃氣企業入戶安全檢查人員業務技能不過硬、工作流程不規范的問題,報告提出,要完善燃氣行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督促燃氣企業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增強檢查的規范性,讓燃氣服務更有“溫度”。
抓實用氣管理與宣傳教育 奏響協同共治“主旋律”
燃氣用戶是直接使用燃氣的一端,是燃氣協同共治的重要一環。條例明確了燃氣用戶應當對燃氣使用安全負責,并對如何安全用氣做出了具體規范。
執法檢查了解到,部分用戶安全意識不足,對燃氣安全重視程度不夠,不愿配合入戶安全檢查或者不愿整改安全隱患。執法檢查中所做的問卷調查顯示,有近10%的用戶不了解無正當理由拒絕入戶安全 檢查和拒不整改用氣安全隱患的后果。在實踐中,當燃氣企業依法書面告知后采取暫停供氣或限制購氣措施時,常常面臨用戶的質疑和投訴。
為解決這一問題,報告提出,一方面,要總結推廣本市基層實踐中的好做法,通過聯合檢查、信息共享等方式,社區、物業企業積極 配合燃氣企業開展入戶工作,加強用戶端協同治理,切實形成合力,解決長期無人居住無法入戶、拒絕 入戶安全檢查、安全隱患久拖不改等難點問題。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提高用戶對于安全用氣法定義務的知曉率。
此外,報告還指出,一些用 戶受虛假宣傳誤導,購買使用未經安全認證的“聚能環”等配件,或者使用無熄火保護裝置的灶具。對此,報告建議,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源頭管控,加強用氣設備及配件等產品生產、銷售環節監管,嚴禁不合格產品在市場上銷售流通。
“根據國家的相關標準,燃氣灶具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但是大家普遍對這個年限要求不清楚。” 這是胡姮委員在執法檢查中通過走訪身邊居民發現的問題。 “要加強安全用氣知識的宣傳普及,讓廣大市民都能認識到這些問題。”她建議道。崔新建委員也提出了類似的建議,他認為要加強燃氣安全教育,特別是可以運用燃氣 事故案例進行警示教育。
燃氣管理不僅要依靠制度,還要通過廣泛的宣傳引導,形成社會共治的強大合力。在通過調查問卷 收集來的4381條社會公眾意見中,有超過四分之一的意見提出希望加強燃氣安全宣傳工作。
這些意見在報告中得到了回應。報告提出,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線上線下相結合,加強社區宣傳和入戶宣傳,全方位普及燃氣安全使用常識和應急處置技能,增強用戶安全用氣意識,培養用戶安全用氣行為習慣,營造燃氣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