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根據上游氣源價格變動情況,為保障城市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自2025年11月1日起,我市對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適用范圍包括西安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其中,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幼兒園、養老托育機構和城鎮社區居委會等)教學和生活用氣(不含集中供熱)銷售價格為2.16元/立方米;居民小區自備鍋爐供暖用氣銷售價格為2.20元/立方米;集中供熱用氣、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供熱用氣銷售價格為2.89元/立方米;非居民合同內用氣銷售價格3.33元/立方米,合同外市場化采購氣源銷售價格由城燃企業按照不高于實際采購成本+配氣價格(0.7元/立方米)的原則確定;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4.23元/立方米。
按照相關要求,各城燃企業要嚴格落實價格政策,認真做好宣傳解讀、明碼標價和抄表結算等各項工作,主動公示公開氣源采購相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