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委會城鎮燃氣專委會首席專家萬云在第三屆重慶市燃氣行業發展講壇上的主旨發言
四川省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實施細則解讀及案例分析
2025年6月13日
各位領導、同仁們:
在城鎮燃氣安全管理體系中,《四川省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實施細則》是極具實操性與權威性的重要規范文件。該細則圍繞燃氣經營全鏈條,從管理、廠站、管線等多個維度精準界定重大隱患,以更貼合四川地域特點與行業實際的要求,為燃氣安全監督、隱患排查治理提供了細化的標準與執行依據,是筑牢燃氣安全防線的關鍵制度保障。
今天,非常榮幸能夠在第三屆重慶市燃氣行業發展講壇上,就這份實施細則進行深度解讀并分享典型案例。燃氣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是城市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隨著燃氣行業的快速發展,如何準確判定和有效治理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成為我們面臨的重要課題。接下來,我將從實施細則出臺的背景、細則解讀以及典型案例分析三個方面展開分享。
一、實施細則出臺的背景
在燃氣行業發展歷程中,安全標準的完善始終是保障行業穩定運行的關鍵。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2023年4月以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頒布了《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這一標準為全國各級政府燃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對規范燃氣經營、保障安全起到了綱領性作用,使得各地在排查隱患時有了統一的參照尺度。
同年,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緊跟步伐,在2024年3月以地方標準的形式頒布了《四川省城鎮管道燃氣安全隱患分類和分級標準》(DBJ51/T 248-2024),并于6月25日正式發布。這一標準立足四川實際,進一步細化了燃氣安全隱患的分類與分級,是對國家層面標準的有力補充,更貼合本地燃氣行業的特點和需求,為后續實施細則的編制奠定了堅實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各部委在不同領域共出臺了60個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其中與城市燃氣相關的就有6個。這些標準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規范了燃氣行業安全管理,但國家級的重大隱患判定標準相對宏觀,在執行條款上未能充分體現四川省的實際情況。例如,四川地形復雜,部分山區燃氣管道鋪設和維護難度大、情況特殊,國家級標準難以完全覆蓋這些具體問題。
為了使隱患判定標準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四川省安委會要求各專委會編制實施細則,做到“要素明確、尺度統一、依據充分、執行有效”,并明確在2024年4月底以前頒布實施。這一要求體現了四川省對燃氣安全的高度重視,旨在通過細化標準,將安全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為了更好地開展實施細則的編制工作,2024年底,四川省住建廳領導帶隊,省燃氣協會及部分參編人員赴北京,就相關問題向住建部城建司燃氣管理處、中國城市燃氣協會及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的領導和專家進行了咨詢匯報。他們的大力支持和幫助,為實施細則編制提供了寶貴的專業指導和經驗借鑒,使實施細則編制能夠站在更高的起點,少走彎路。
編制組經過不懈努力,在2025年2月底完成了初稿的編制,并在廣安、眉山、達州等地的安全檢查中進行了實際試用。通過實踐檢驗,發現問題及時修改,于2025年4月初完成了送審稿的編制。省住建廳迅速召開專家評審會,并向全省各地市州住建局廣泛征求意見,先后共收到各類意見近40余條。編制組對這些意見進行了深入分析研究,采納或部分采納了約18條意見,經過反復修改完善,最終完成終稿。省住建廳于2025年4月30日正式發布了實施細則,這一過程凝聚了眾多專家和行業工作者的心血,確保了實施細則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實用性。
二、實施細則解讀
《四川省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實施細則》總共分為總則、管理類重大隱患、廠站類重大隱患、管線類重大隱患、液化石油氣鋼瓶類重大隱患、用戶類重大隱患、其他類重大隱患七部分,涵蓋六大類重大隱患。
(一)總則
1.責任主體:本實施細則聚焦“經營安全”,而非燃氣行業重大隱患責任,主體明確為燃氣經營企業,包括管道燃氣、液化石油氣、汽車加氣站等各類燃氣經營主體。這意味著燃氣經營企業在保障燃氣安全方面肩負著首要責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經營活動安全有序。
2.政府部門職責: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鎮燃氣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在開展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可依照本實施細則識別、認定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并依法依規督促燃氣經營者及相關責任方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及時消除隱患。這里提出的“相關責任方”概念,拓寬了隱患治理的責任范圍。即使燃氣經營企業無管理責任,但對于存在的隱患問題,如產品質量問題、用戶不安全行為等,也應責成相關責任方及時整改,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網絡。
(二)管理類重大隱患
1.經營許可:依據現行的《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經營許可相關規定至關重要。隨著行業發展,條例可能會進行修編,修編完成后將以新條例的規定為準。在實際操作中,涉及燃氣經營企業(特別是液化氣經營企業)的整合時,若未及時辦理許可變更,可考慮設置一個過渡期,由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文件,在此期間可不視為重大隱患。這一規定既保證了法規的嚴肅性,又考慮到行業整合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2.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判定原則首先要解決“有”“無”的問題,確保企業建立起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再高標準解決“好”“壞”的問題,提升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同時按核心要素識別,準確把握關鍵環節。例如,風險分級管控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不同風險進行科學評估和分類,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隱患排查治理要形成常態化機制,定期開展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具備可操作性,明確應急響應流程、救援措施和人員職責等。
3.燃氣用戶燃氣設施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關鍵在于檢查行為的真正落地以及對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燃氣經營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和檢查內容,對用戶燃氣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不能走過場。對于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書面告知用戶,并跟蹤督促整改,確保用戶用氣安全。
(三)廠站類重大隱患
1.燃氣儲罐未設置壓力、罐容或液位顯示等監測裝置,或不具有超限報警功能:明確了各種適用場景,無論是大型儲罐還是小型儲氣設施,都必須配備相應監測裝置。同時增加了壓力表、安全閥定期校驗要求,確保設備安全可靠運行。關于報警方式,未規定是集中報警(SCADA)還是分布報警,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報警方式,但要保證報警功能正常有效。
2.燃氣廠站內設備和管道未設置防止系統壓力參數超過限值的自動切斷和放散裝置:明確了各種適用場景和安裝位置,確保裝置能夠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增加了切斷、安全閥定期校驗,保證設備性能穩定。特別要注意,不同壓力機制的放散管不能共用,這是為了防止壓力相互干擾,引發安全事故。
3.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裝卸系統未設置防止裝卸用管拉脫的聯鎖保護裝置:明確適用場景,在以上提到的裝卸過程中,聯鎖保護裝置是防止事故發生的重要防線。一旦裝卸用管出現拉脫情況,聯鎖保護裝置應立即啟動,切斷氣源,避免泄漏引發爆炸等嚴重后果。
4.燃氣廠站內設置在有爆炸危險環境的電氣、儀表裝置,不具有與該區域爆炸危險等級相對應的防爆性能:明確適用場景和爆炸危險等級的區域劃分,企業應根據不同區域的危險程度,選擇相應防爆等級的電氣、儀表裝置。例如,在高危險區域,必須使用防爆性能高的設備,以確保在易燃易爆環境下的安全運行。
5.燃氣廠站內可燃氣體泄漏濃度可能達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氣設施區域內或建(構)筑物內,未設置固定式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明確適用場景和安裝位置,報警裝置應安裝在容易檢測到可燃氣體泄漏的關鍵部位。同時明確需與緊急切斷裝置聯動,一旦檢測到氣體泄漏達到一定濃度,立即啟動緊急切斷裝置,防止事故擴大。特別要注意增加了檢漏探頭的年度檢驗和到期更換,保證報警裝置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四)管線類重大隱患
1.在中壓及以上地下燃氣管線保護范圍內,建有占壓管線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明確保護范圍和占壓種類,無論是永久性建筑還是臨時性設施,只要在保護范圍內占壓管線,都屬于重大隱患。特別要注意,在上述管線投影范圍內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種植根系深達管道埋設部位可能損壞管道本體及防腐層的植物等行為,也會對管線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必須嚴格禁止。
2.在地下燃氣管線保護范圍附近從事爆破、開挖、地質勘探及其他施工作業未取得許可:此條主要是為了防止第三方破壞。燃氣經營企業在防止第三方破壞過程中負有重要責任,應提供準確管道定位資料,與施工方簽訂保護協議,并在必要時實施旁站監督。施工方必須在取得許可后,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進行作業,確保燃氣管線安全。
3.燃氣管線穿越地下密閉空間:明確穿越為“交叉穿越”,如果設置了有效的保護措施,可不視為重大隱患。但要特別注意尊重其他行業的標準要求,城市道路交通隧道、城市軌道交通隧道不得穿越,這是因為這些隧道人員密集、環境復雜,一旦發生燃氣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4.未開展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此條借鑒《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準則》(GB 45067),包含三層含義:未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檢驗結論提出立即整改而未及時整改。特別要注意定檢報告的合規性、全面性和真實性,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壓力管道定期檢驗,確保管道安全運行。
5.調壓裝置未設置防止燃氣出口壓力超過下游壓力允許值的安全保護措施:主要指用戶專用調壓箱柜。鑒于目前燃氣行業的實際情況,壓力表的定期校驗可理解為帶放散功能的落地式調壓柜所設中壓以上壓力表需定期校驗,壁掛式樓棟調壓箱所設壓力表自檢。安全保護措施對于保障用戶用氣安全至關重要,必須確保調壓裝置正常工作。
(五)液化石油氣鋼瓶類重大隱患
1.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明確必須為自有瓶,從源頭上把關充裝設備,防止不合格氣瓶流入市場。但因企業整合或有關部門批準同意為其他經營企業的氣瓶長期或臨時充裝,不視為重大隱患。這一規定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考慮到行業實際運營中的特殊情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
2.銷售未經許可的充裝單位充裝的瓶裝燃氣:此條強調“是否許可”,銷售企業必須嚴格審查充裝單位的資質,確保所銷售的瓶裝燃氣來源合法合規。特別要注意建立完整的氣瓶配送及銷售管理體系,對氣瓶的流轉過程進行全程跟蹤和記錄,以便在出現問題時能夠及時追溯和處理。
3.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同樣強調“是否許可”,杜絕銷售違規充裝的瓶裝燃氣。此外,還要特別注意跨范圍經營問題,企業必須在許可的經營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超范圍銷售瓶裝燃氣,維護市場秩序和安全。
(六)用戶類重大隱患
1.燃氣經營企業供應不具有標準要求的警示性臭味的燃氣:明確天然氣及液化氣均應具有警示性臭味,這是及時發現燃氣泄漏的重要手段。同時明確臭劑濃度標準、檢測點及頻率,企業應嚴格按照標準添加臭劑,并定期對臭劑濃度進行檢測。特別要注意,僅有企業自檢及以總含硫量濃度替代加臭劑專項濃度視為重大隱患,必須確保臭劑添加符合標準要求,保障用戶安全。
2.燃氣相對密度大于等于0.75的燃氣管道、調壓裝置和燃具等設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箱體及其他密閉地下空間內:此條主要針對液化石油氣和人工煤氣,由于這些燃氣相對密度較大,一旦泄漏容易積聚在低洼處,增加爆炸風險。特別要注意用戶行為、用氣環境及企業安檢告知,燃氣經營企業應加強對用戶的安全宣傳和檢查,告知用戶此類設置的危險性,督促用戶整改。
3.用戶燃氣管道及附件設置不符合有關規定:明確不合規場景和所有燃氣管道及附件,無論是室內管道還是室外管道,以及各類閥門、管件等附件,都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4.燃氣經營企業在進行用戶安全檢查時,發現有下列行為之一,未按規定采用書面告知用戶并要求限期整改:主要針對經營企業的安全檢查及告知行為,包含了用戶定期安全檢查的核心內容。特別要注意,有些行為并非用戶所為,如用輸送軟管替代連接軟管直接接至燃氣用具,企業應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2025年10月1日后,需購買、安裝及使用國家3C認證的連接軟管,提高軟管的安全性;使用的檢漏報警裝置需3C認證,應按規定進行年度校驗、到期更換,確保報警裝置正常工作。
(七)其他類重大隱患
1.燃氣經營企業組織實施的燃氣廠站、燃氣壓力管道工程設計不滿足相關要求:明確設計及圖審的必要性,工程設計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和標準,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范標準要求。同時明確設計資格,設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確保設計質量。例如,在設計燃氣廠站時,要充分考慮周邊環境、工藝流程、安全間距等因素,保證廠站安全運行。
2.燃氣經營企業組織實施的燃氣廠站、燃氣壓力管道施工及工程質量不滿足相關要求:明確工程驗收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必須經過嚴格驗收,確保工程質量符合標準。同時明確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相關要求,這些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特別要注意竣工驗收未完成或竣工驗收不符合不得投入運行使用,防止因工程質量問題引發安全事故。
3.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經組織相關部門及行業專家評審,判定為重大隱患的:這是一個兜底條款,對于一些特殊情況或新出現的問題,通過組織相關部門及行業專家評審,綜合判斷是否屬于重大隱患,確保對各類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管控。
三、典型案例分析
(一)廣元某地燃氣用具設在營業場所案例
用戶擅自將天然氣直接燃燒取暖爐設置在營業場所,專家檢查時直接定為重大隱患,為此燃氣經營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受到問責。但實際上這屬于誤判。關鍵在于燃氣經營企業是否安檢發現并告知用戶整改,是否采取了安全保護措施。合理做法是將其定為嚴重違規行為,一般隱患,力行立改,封堵停氣,上報相關部門。
這一案例提醒我們,在判定隱患時要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不能簡單粗暴地定性,要遵循科學合理的判定流程,確保隱患判定準確無誤。
(二)內江某地跨區域經營案例
甲公司的經營許可范圍,因距離較遠,用戶較少,一直未能通氣。乙公司距該區域較近,通氣方便,故開展了用戶工程建設并投運經營。專家檢查時定為重大隱患,這也是誤判。關鍵在于甲乙雙方是否就供氣區域問題進行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是否上報相關部門。合理做法是形成甲乙雙方書面協議,在經營許可換證時予以調整。
此案例反映出在燃氣經營中,對于一些特殊情況,企業之間應加強溝通協調,遵循相關程序,避免因誤解導致錯誤判定。
(三)廣安某地檢漏報警系統案例
工業用戶在用氣場所設置了燃氣檢漏報警系統,年檢有效且處于壽命期內,但控制箱電源線與照明開關串聯。專家檢查時定為重大隱患,這一判定是正確的。關鍵在于設置檢漏報警系統需保證有效運行,不可中斷供電,需設置備用電源。整改做法是設置電源專線,設置備用電池。
這充分說明了即使設備在正常使用期限內,若存在關鍵安全隱患,也不能忽視,必須及時整改,確保安全設備的可靠性。
(四)雅安某地雙重預防機制案例
某公司編制了雙重預防機制的相關制度,但未結合該公司實際開展危險源及風險識別,未進行分級管控,未建立動態隱患清單臺賬,系套用其他公司文件。專家檢查時定為重大隱患,并列為全省安全隱患典型案例,判定正確。關鍵在于要結合實際,確保行為落地。整改做法是停業整頓、重新建立、行政處罰。
這警示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流于形式,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切實開展風險識別和管控,建立有效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五)鄉鎮用戶燃氣工程無設計、無驗收案例
目前大多數鄉鎮用戶燃氣工程無設計、無驗收,專家檢查時定為重大隱患,這一判定值得商榷。關鍵在于判定標準無明確規定,但隱患現實存在,初步估計全省超過100萬戶,整改困難,且無較好的整改做法。
這反映出在鄉鎮燃氣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標準,加強監管,探索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鄉鎮用戶用氣安全。
(六)室外鋁塑復合管違規使用案例
根據國家、行業及地方標準,鋁塑復合管適用于低壓、表后、室內,如室外使用需設置防止日曬雨淋的保護措施。但在安全檢查中,發現多數縣鄉級燃氣公司違規使用鋁塑復合管,布線混亂、無固定、無套管、管件采用非燃氣專用管件、老化現象嚴重,風險較大,專家檢查時定為重大隱患,這一判定也值得商榷。關鍵在于判定標準無明確規定,但隱患現實存在,整改困難,無較好的整改做法。
這提醒我們要關注燃氣工程中材料使用的規范性,對于一些違規使用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情況,雖然當前判定標準存在不明確之處,但不能因此忽視問題。相關部門和企業需加快研究,一方面細化標準,明確室外鋁塑復合管違規使用在何種具體情形下應判定為重大隱患;另一方面,積極探索整改路徑,例如設立專項資金支持老舊管道改造,鼓勵企業采用更安全可靠的新型管材替代。同時,加大對縣鄉級燃氣公司的技術指導與培訓力度,提升其安全施工與規范運營意識,從根本上消除此類隱患。 各位同仁,燃氣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四川省城鎮燃氣經營安全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實施細則》的出臺,為我們開展燃氣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和清晰的指引。通過對實施細則的深入解讀和典型案例分析,可以幫助大家深刻認識到準確判定隱患、科學治理隱患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燃氣經營企業能夠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也希望各地燃氣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加強協作,嚴格監管,共同織密燃氣安全防護網,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四川省燃氣行業高質量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