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關于公用事業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于8月20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圖據圖蟲創意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要求“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對加強包括公用事業領域在內的反壟斷監管執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確要求。
上述負責人表示,公用事業,是為社會公眾生產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性商品或者服務的一系列行業的統稱,包括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廣播電視、公共交通等行業,多數具有自然壟斷環節。當前,公用事業領域壟斷行為較為多發,公用事業經營者容易將其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市場競爭。市場監管總局成立以來,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共組織查處公用事業領域壟斷案件43件,依法規制壟斷行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消費者利益。由于公用事業的公共性、地域性、政策性等特點,其壟斷行為的類型、表現和損害均呈現一定特殊性,有必要聚焦公用事業領域壟斷問題,制定專門的反壟斷指南,進一步把握公用事業領域特點和市場競爭規律,細化壟斷行為認定規則,增強反壟斷執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為此,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等有關規定,系統總結執法經驗,廣泛聽取相關部門、經營主體、行業協會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起草《指南》,進一步明確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執法的基本原則,針對性細化壟斷行為分析思路和認定標準,為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執法和經營者合規提供更為明確、清晰的指引,健全監管長效機制,促進公用事業領域持續規范健康發展。
上述負責人表示,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公用事業領域開展反壟斷監管執法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維護公平競爭。持續加強公用事業領域反壟斷監管執法,堅持平等對待、一視同仁,依法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著力預防和制止公用事業領域壟斷行為,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競爭性環節的市場競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二是依法科學監管。準確把握公用事業領域商業模式、經營方式和競爭規律,區分自然壟斷環節與競爭性環節,增強反壟斷執法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推進監管效能提升。
三是增進民生福祉。依法規制公用事業領域壟斷行為,推動公用事業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提供優質商品和服務,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品質,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不斷增進民生福祉。
四是服務高質量發展。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公用事業領域要素資源循環暢通,推動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有力服務高質量發展。















